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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不再审批三类校外培训机构
来源:新浪乐居2021-08-28 09:58:45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北京报道 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查,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登记管理程序,认真审核前置审批材料,加强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等事项的审核把关。

  对现已登记社会组织中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其中未经对应部门审批的,应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通过推动变更名称、修改业务范围或注销登记等方式要求机构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等处理措施。

  通知指出,要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转为审批制后的登记工作。

  通知指出,要从严审查各类培训机构的章程,坚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属性,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此外,要严格管理措施,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财务抽查、信用管理和执法监察,对于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侵占私分校外培训机构资产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情形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抓紧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情况表(截至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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